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崇州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单位的询价公告
2023-06-26 17:39:22 招标公告查看次数:848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为科学并辅助对崇州项目获取及开发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现通过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公开询价方式选聘一家概念方案设计单位。参加报价的单位为申请人,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崇州项目概念方案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其中兼容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宗地位于崇州市,规划净用地面积约为32193.0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品住宅、商业项目、配套项目(含红线外市政配套规划净用地面积约29639.57平方米)。
二、服务要求
1.工作内容:
(一)承包人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类的概念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规划设计、建筑单体设计、地下室设计、场地设计、用地分析、指标分析、意向效果图等)。
(二)示范区(包括但不限于售楼部意向位置、范围和动线、景观设计)及其意向效果图。
(三)本项目地块西侧规划公园绿地概念方案设计及意向效果图等。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合同及设计任务书)
2.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的设计成果文件。
3.服务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17楼及我公司指定地点。
三、申请人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个合同金额在19万元及以上的商品住宅类项目概念方案设计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无亏损(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为本项目提供至少3名人员,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因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而被禁止或限制投标期内,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成都交通投资集团官网(http://www.cdccic.com/)招投标、合同履约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公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基础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询价函的时间及地址
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 6 月 29 日17:00时(每日北京时间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前。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审计风控法务部(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17楼)领取本项目询价函。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资质证书。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证书。
(6)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
(7)在“成都交通投资集团官网招投标、合同履约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公示”、“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鲜章)。
五、递交报价函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3 日14: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17楼)
3.请申请人于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带上报价函(按询价函附件格式填报)及“申请人资质条件”中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密封递交至上述递交地点本项目开标室,询价人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准时对所有申请人递交的报价函进行拆封。
六、申请人复函须知
1.报价函及“申请人资质条件”中相关资料应由申请人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本报价一经我公司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2.申请人须按照询价函要求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后报总价,所报总价为完成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崇州项目概念方案设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合理利润和税金等,最高控制总价为¥1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贰佰元整元整)(含税)。
3.报价要求:所报总价需不高于最高控制总价,若总价高于最高控制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报总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无要求。
4.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本项目中选单位。如果报价最低申请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询价人可按照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询价。
5.合同及设计任务书作为询价函组成部分,由中选单位与我公司签订。设计任务书、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若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中选人需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进行保密,非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
7.对上述条款应做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结算方式
1、概念方案设计全部完成,通过发包人审查并得到发包人书面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通过指定账户向设计人支付至按该项目合同价总额的50%;
2、配合发包人取得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通过指定账户向设计人支付至按该项目合同价总额的70%;
3、项目完成报规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通过指定账户向设计人支付至按该项目合同价总额的100%;
八、联系方式
单位: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办公楼17楼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28-85920929-867;1918069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