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投桂善成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公司增资扩股专项资产评估机构服务单位的询价公告

2022-11-10 18:07:44 招标公告查看次数:827

根据成都交投桂善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通过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公开询价方式选聘一家增资扩股专项资产评估机构服务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为申请人,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交投桂善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专项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该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成都交投桂善成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拟负责高新区桂溪街道铜牌村6组一宗住宅用地(宗地编号:GX2022-13(071))的建设开发工作,该地块净用地面积15655.44㎡(约23亩),容积率2.0,楼面价22500元/㎡。

综合公司财务情况及市场现状,现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桂善成公司新股东,计划以2022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开展我公司审计与评估等工作。

二、服务要求

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证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对成都交投桂善成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公司的整体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并提交正式的书面资产评估报告且得到业主及上级主管单位采信,及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

2.本次评估中运用的参照价格及取价标准、有关参数的确定依据应理由充分,数据准确、可靠。对于预测的数据需结合行业、地区与企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的分析和推断。

3.评估结论应当对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进行公允反映,并符合相关法律及监管要求。

4.本期评估的目的是为增资扩股之用,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甲方的资产公允价值做出合理解释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合理确定交易对价,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1月30日。

5.签订服务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项目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6.评估报告应符合本次增资扩股的要求,并协助甲方开展本项目挂牌交易等工作及其他咨询服务,直到本次交易成功结束。

三、申请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取得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登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申请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公司资产不低于4亿元的资产评估服务类似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若合同无法体现公司资产,则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评估报告报告关键页)。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无亏损(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因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而被禁止或限制投标期内,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成都交通投资集团官网(http://www.cdccic.com/)招投标、合同履约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公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基础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询价函的时间及地址

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2年  11 月 15  日17:00时(每日北京时间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前带上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验原件,收盖章复印件),到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审计风控法务部(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17楼)领取本项目询价函。(询价函需通过“申请人资质条件”审核后,方可领取)

五、递交报价函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成都交投集团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楼)

3.请申请人于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带上报价函(按询价函附件格式填报)及“申请人资质条件”中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密封递交至上述递交地点本项目开标室,询价人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准时对所有申请人递交的报价函进行拆封。

六、申请人复函须知

1.报价函及“申请人资质条件”中相关资料应由申请人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本报价一经我公司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2.申请人须按照询价函要求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后报总价,所报总价为完成成都交投桂善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专项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合理利润和税金等,最高控制总价为¥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含税)。

3.报价要求:所报总价需不高于最高控制总价,若总价高于最高控制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报总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无要求。

4.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本项目中选单位。

5.合同由中选单位与我公司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若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中选人需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进行保密,非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

7.对上述条款应做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结算方式

出具正式报告后通过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后,支付合同全款。

八、联系方式

单位:成都交投桂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办公楼17楼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28-85920929-867;1918069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