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常年造价咨询单位公开询价公告
2022-05-31 11:27:40 招标公告查看次数:2308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以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询价人对“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常年造价咨询单位”项目进行询价选聘,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选取询价申请人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询价人基本情况
本项目项目业主及询价人为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是经成都市国资委批准,由成都市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全资公司。
二、询价申请人资质条件
1、税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认定材料)。(验原件收盖章复印件)
2、企业资质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范围。(验原件收盖章复印件)
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接受委托3个及以上房建或机电或市政道路项目造价咨询业绩(内容需含有编制或审核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竣工结算、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等至少一项工作内容),合同项目金额在500万以上,提供项目造价咨询合同或任务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并能清晰体现项目合同金额。
4、人员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需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需配备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专业至少每个专业各一名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不得少于3年。(提供以上人员工作年限承诺函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
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四川省省外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的证明。(如涉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承担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常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或审核工程设计概算、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造价信息咨询等,并出具正式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或审查意见。
四、领取询价函的时间及地址
询价申请人请于2022年 6 月 6 日至2022年 6 月 7 日(每日北京时间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前带上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询价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中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核原件,收盖鲜章复印件)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审核原件,收盖章复印件),到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大厦14楼)经审核通过后领取本项目询价函。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址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10 日14: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址:成都交投集团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楼)
3、请申请人于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密封递交至上述递交地点本项目开标室,询价人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准时对所有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开封。
六、报价单位复函须知
1、响应文件应由询价申请人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一经我公司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2、询价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委托任务未来风险,报价须包含完成询价人委托任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地勘察费、文件资料打印装订整理费等费用。
3、最高控制价:不高于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川价发【2008】141 号“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的100%。
4、本次报价如高于最高控制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本项目成交单位,评审办法见询价须知。
5、合同由成交单位与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订。询价函、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对上述条款应作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7、如对本公开询价函有疑问的,请于2022年 6 月 8 日12:00前书面方式提出。
七、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询价保证金。
八、服务期限:询价结果有效期三年,合同经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
九、结算方式
结算价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川价发[2008]141号“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询价申请人承诺的浮动费率计算,按季度以单个项目结算;询价人在支付询价申请人费用前,应出具符合询价人要求的合法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和付款申请文件,否则询价人有权延缓支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ccic.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法
单位: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大厦14楼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28-65731950-831,19113535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