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青白江祥龙加油站新建工程比选公告

2020-05-19 15:29:42 招标公告查看次数:2501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成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成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青白江祥龙加油站新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比选项目名称:成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青白江祥龙加油站新建工程;

2、比选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总图工程(拆除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站房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构筑物工程(建筑工程)、罩棚工程(建筑工程)、油罐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形象包装工程(装饰工程)、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3、实施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祥虎大道以南、经五路以西;

4、工    期:  150  日历天;

      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

6、其    他: /   。

三、文件获取方法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5月20  日至2020 年5月 22 日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04室) 持以下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潜在比选申请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造成报名不成功,由潜在比选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

2、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活动。

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比选文件邮寄服务。

4、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3个单个施工合同金额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加油站建设(新建或迁建或整体改扩建)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4、人员要求

4.1、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5、财务要求:近3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6、信誉要求:

(1)未处于四川省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4)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比选申请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未被国家、比选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注册登记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的,应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件要求纳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的信息报送录入管理,并提供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应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2楼本项目开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比选申请文件:

(1)比选申请文件密封破损;

(2)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

(3)比选申请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比选申请单位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比选申请人(与比选申请人行政公章名称一致)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比选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比选申请文件予以拒收。

六、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截止时间: 2020年 5月 29  日 10 时 00分整(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4楼本项目评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dccic.com)


比选人:成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西部智谷B区  

联系人:钟一平 

电话:13808237940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604号

联系人:袁红

电话:87751203

传真:/

电子邮件:1334782841@qq.com

比选人:成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5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