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电子警察一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前端采集子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17-11-24 15:33:32 招标公告查看次数:3720

经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成交投〔2017〕883号文件批准,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比选人)作为成都市电子警察一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根据建设需要,现就本项目前端采集子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本着“公开、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邀请具备相关能力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比 选 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成都市电子警察一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前端采集子系统采购

4、建设地点:成都市

5、资金来源:比选人自筹,已落实。

6、供货周期: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交付货物数量不少于采购数量的30%,10日内交付货物数量不少于采购数量的60%,15日内完成所有货物交付。

7、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2个包件:

包件1: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电子警察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主要包括238套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路口型)、30套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路段型)以及44套电子警察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

包件2: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球机自动抓拍子系统。主要包括328套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球机自动抓拍子系统。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包件投标,可以中选的包件数量不限。

二、合格的比选申请人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财务状况:比选申请人2016年无亏损,提交2016年度经审计无亏损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3、信誉要求: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4、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比选保证金。

5、本项目所有包件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二)其他要求

包件1:

1、比选申请人须为子系统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子系统只允许一家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1) 若比选申请人为子系统制造厂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承诺书;

2) 若比选申请人为子系统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1、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2、电子警察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1(不含测速雷达)、电子警察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2(不含测速雷达制造厂商针对本包件的授权书及制造厂商承诺书;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子系统制造厂商针对本包件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否则比选人将取消该品牌参与本项目的比选资格;以上子系统不限定为同一制造厂商。

2、比选申请人所投的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规范并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比选申请人所投组成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的相关设备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中送检的相应设备型号或扩展号一致。

3、比选申请人所投的电子警察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规范并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比选申请人所投组成电子警察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的相关设备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中送检的相应设备型号或扩展号一致。

4、比选申请人所投的测速雷达须符合《机动车测速仪》(GB/T21255-2007)规范并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供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包件2:

1、比选申请人须为子系统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子系统只允许一家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1) 若比选申请人为子系统制造厂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承诺书;

2) 若比选申请人为子系统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球机自动抓拍子系统制造厂商针对本包件的授权书及制造厂商承诺书;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子系统制造厂商针对本包件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否则比选人将取消该品牌参与本项目的比选资格。

2、比选申请人所投的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球机自动抓拍子系统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规范并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比选申请人所投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球机自动抓拍子系统的相关设备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中送检的相应设备型号或扩展号一致。

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

1、报名时间:20171125日至201711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 9: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5楼合约管理部;

3、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4、比选人不提供比选文件邮寄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125930

递交地点: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2楼本项目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日报》和《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5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8-85579888转8308

时间: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