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成都东客站地方配套项目七氟丙烷气瓶检测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2023-08-08 14:11:11 招标公告查看次数:731

 “2023年成都东客站地方配套项目七氟丙烷气瓶检测”项目拟进行选聘检测单位,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选聘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询价人基本情况

项目业主为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询价人为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经成都市国资委批准,由成都市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全资公司。

二、询价申请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认定材料)。

2、资质要求: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已完成至少1个七氟丙烷气瓶检测业务业绩(提供相关业务合同等证明文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根据合同要求完成2023年成都东客站地方配套项目七氟丙烷气瓶、药剂纯度、药剂重量及气瓶附件检测等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并经由发包方验收合格,完成合同中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四、承包要求

检测要求:

1、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委托检测项目开展检测工作,并以谨慎态度及科学准确的方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严格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规定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承包方人员在现场拆卸、搬运过程中应遵守发包方关于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进入发包方现场应根据发包方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合同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

工期及验收:

1、工期:合同生效后 20 个日历天内

2、验收地点:成都东客站

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行业规范验收标准。

五、领取、递交询价函的时间及地址

询价申请人请于2023年 8 月 10  日至2023年 8  月 11 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询价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的资质证明资料(审核原件,收盖章复印件),到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4楼  经审核通过后领取本项目询价函。

1、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8)65731950-832

2、递交询价函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5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3、递交地址:成都交投集团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新南中心6楼开标室)

4、请申请人于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公开询价申请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密封递交至上述递交地点本项目开标室,询价人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准时对所有申请人递交的询价申请文件进行开封。

5、公开询价申请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一律用A4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不得有零散页。申请文件密封时应在其封口处加贴封条,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询价申请人单位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询价人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准时对所有申请人递交的询价申请文件进行开封。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盖章的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6、询价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应严格按照我方“申请书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未按要求装订报价的询价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7、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报价唯一:(1)总价只有一个报价,且不得等于或高于控制价,如清单报价与询价函报价不一致时作废标处理(2)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存在的金额偏差由询价申请人自行承担),大写金额书写错误时作废标处理。

8、评标小组发现询价审请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询价申请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应当要求该询价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价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询价人不能诚信履约完成该项目,其投标做废标处理。

六、现场踏勘

发包方统一组织踏勘

1、踏勘时间:2023年  8  月 14  日(由询价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名投标单位需在2023年 8 月  14  日, 10:00点 前取得成华分公司《现场踏勘确认书》,超过时间将不再发放《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完成后作为投标文件内容附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2、现场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200283518

3、集合地点:成都东客站综合楼5楼

4、踏勘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七、报价单位复函须知

1、询价申请文件应由承包方加盖公章,本报价一经我公司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2、报价须是包干含税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42130.00元(含税)(大写:壹拾肆万贰仟壹佰叁拾元整)

3、本次报价需低于最高控制价,等于或高于最高控制价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以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最低价(税后总价)确定本项目成交单位。

4、合同由成交单位与我公司签订。询价函、询价申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对上述条款应作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6、如对本公开询价函有疑问的,请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 17:00 前书面方式提出。

八、结算方式

合同生效:项目业主、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三方合同。发包方将按签订的合同约定,向承包方支付相关费用和执行相关条款。承包方申请款项前应当开具符合项目业主要求的等额合规发票,否则发包方可以延缓支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ccic.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法

单位: 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大厦14楼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028)6573195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