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PPP专项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2020-07-21 10:52:22 招标公告查看次数:5689受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委托,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对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PPP专项法律顾问 进行公开比选。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PPP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地点: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范围内。
(三)项目概况: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规模约56.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及辅助工程建设等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0亿元,采用PPP模式实施。
(四)比选服务范围及内容:比选服务范围为成都公园城市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暨国家储备林项目PPP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就PPP项目准备、采购和特许经营合同签订阶段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PPP项目公司的组建、设立等提出合法性、合理性方案,并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拟定、修改、审核、签订PPP合同体系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深入研究国家、省、市政府部门最新颁布或调整的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5)协助比选人就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行必要的法律论证和建议;
(6)其他根据项目需求及业主要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服务期限:自比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至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完成PPP合同体系文件签订之日止。
(六)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PPP模式专项法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指中国境内在建或已建投资额大于人民币10亿元的项目)
比选申请人所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绩证明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参选单位名称一致(即用分所名义报名的不能用总所或其他分所的业绩)。
(三)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8年及以上,担任过PPP项目法律咨询服务的负责人。
(2)服务于本项目的律师团队其他成员不少于3人,要求均具有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
(四)信誉要求:申请人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有效投诉(提供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无处罚证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三、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cdccic.com/)上发布。
四、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 07 月 22 日至2020年 07 月 27 日上午10:00-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27楼)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二)报名材料:代理机构将验原件并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注:除单位介绍信留存原件外,其余资料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07 月 29 日 9: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楼)。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号平安财富中心27F
联系人:廖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28-61100031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27楼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28-86610077
传 真:028-86619083